沖鋒槍為啥打的是一定是手槍彈而不是步槍彈?打步槍彈不行麼?
這是后臺一個讀者老爺的提問,為什麼沖鋒槍打手槍彈而不是步槍彈。想了想,來從沖鋒槍和子彈之間的角度和歷史來聊一下這個問題。
沖鋒槍這個概念,其實是我國抗戰前后才有的這麼一個叫法,往前叫手提機關槍的還是比較多的。而外國的沖鋒槍名字五花八門,英聯邦叫做Machine Carbine,機械卡賓槍;俄國人叫Пистолет-пулемёт,手持機槍;德國人叫Maschinenpistole,機械手槍;日本人叫機関短銃;現在國際通用的英文叫法是submachine gun,次型機槍的意思,這是湯姆遜沖鋒槍誕生的時候提出來的名字。
從名字叫法來看,每家的意思都不太一樣,這就注定了這玩意兒定位很混亂,概念也很混亂,所以讓這沖鋒槍有個統一的標準,是個很難的事情。所以關于沖鋒槍用手槍彈的這種事情,沒有什麼是絕對的。只不過現在約定俗成了,沖鋒槍這類東西,用手槍彈效果最好,我國的兵器辭典里面,也直接說了,發射手槍彈的這類自動武器叫沖鋒槍。但是這東西,界限并非很嚴格的東西,尤其現在國外槍械公司特別多,產品都是五花八門,什麼樣的槍都有,打什麼子彈的都有,很難去給一把槍嚴格的去進行歸類。
而關于手槍彈的另一個誤區,就是手槍彈一定是圓頭的,步槍彈一定是尖頭的。實際上并不是,步槍彈早期也是圓頭的,20世紀前后的步槍,打的都是圓頭彈,后來才改成尖頭彈,什麼莫辛納甘、三八大蓋,清一色的圓頭彈。只是后來人們覺得,圓頭彈并不適合遠距離射擊,空氣阻力什麼的影響太大,子彈的彈頭才改成尖頭彈。而尖頭的手槍彈也非常多,我們比較熟悉的就是92手槍的5.8mm的尖頭彈,再不就P90的5.7*28mm。
手槍彈、步槍彈之間,也沒有絕對的限制。你設計一款步槍,就打手槍彈,是不是也可以?弄一個手槍,去打步槍彈,是不是也行?就看人能不能受得了就完事了。現在美國市面上一大票的手槍口徑卡賓槍,長得都是一個步槍、沖鋒槍的樣子,打的是手槍彈,然而卻叫個卡賓槍。國內射擊館一票的.22lr槍械,手槍也用步槍也用,你覺得.22lr這玩意兒是手槍彈還是步槍彈呢?
.22湯姆遜,這算步槍還是沖鋒槍呢?
而最早的手槍彈,其實是把步槍彈給改小了,放在手槍里面去打。畢竟那會兒的子彈比較大,沒有槍托的話,發射非常吃力,改小了之后沒那麼猛了,便于手槍發射了,然后手槍彈就這麼就誕生了。手槍彈這種概念,其實指這些子彈放手槍里打最合適,所以才有手槍彈的概念,同理,步槍彈其實也一樣。
沖鋒槍這個東西的誕生,又是屬于一個比較湊巧的事情。最早研發沖鋒槍的那些人,其實都不是想研發沖鋒槍,而是想研發一個自動步槍,發射的也都是步槍彈。早期自動步槍非常多,但是都沒火起來,后來很多都改了改,借著技術弄了個輕機槍。最早人們想要的都是能夠自動射擊,邊走邊打的槍械,畢竟拉大栓速度太慢了,近距離太吃虧。
而研發出來自動步槍之后,人們又覺得這屆人類不太行,hold不住全威力彈全自動發射的后坐力。而這會兒,另一種子彈叫手槍彈,沒步槍彈那麼生猛,放里面正好合適,于是乎,把手槍彈塞進去,圍繞手槍彈去設計自動槍械,沖鋒槍這麼個東西就誕生了。后來美軍一直堅持使用BAR自動步槍,最后導致這玩意兒機槍不機槍,步槍不步槍的。
再不就是湯姆遜沖鋒槍那種,湯姆遜最早想要研發的也是自動步槍,去替代士兵手里拉大栓的M1903栓動步槍。湯姆遜創立了自己的公司,致力于研發自家的沖鋒槍,還買了布里希延遲開鎖,打算發射.30-06步槍彈,但是最后發現,只有.45ACP最適合這個布里希延遲開鎖。而且,從人的角度,.45ACP也是更合適的。
從一戰結束前后,沖鋒槍這東西才開始確定了,這玩意兒是打手槍彈最合適。以至于后來都圍繞著手槍彈去設計槍了。至于突擊步槍用的中間威力彈,那都是后來才有的。是后來人們覺得,這沖鋒槍打的又太近了,戰場上使用的局限性太大了,才弄了個中間威力彈。而后來,人們又覺得小口徑子彈貌似更適合,才有了5.56、5.45這些小口徑彈。
關于步槍、沖鋒槍這些東西,都沒有絕對界限,有的也都是一些約定俗成的東西。世界國家這麼多,標準又那麼多,戰術又那麼多,想制定統一了,也是不可能的。這些東西,也就沒有絕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