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彈是現代化軍事的先進武器,飛彈種類分為很多種,但是其中打擊面最廣破壞力最強的還屬彈道飛彈中的洲際飛彈。像我國被昵稱為「東風快遞」的東風系列洲際飛彈就馳名世界。
但是洲際飛彈可不是全世界隨便哪個國家就能擁有的,目前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主要是中國、美國、俄國、英國、法國也就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常國。那麼為什麼一般國家無法擁有洲際飛彈?一般國家想擁有洲際飛彈又有多難?
洲際飛彈的設計理念是從最初是源于二戰時期德國的火箭專家馮·布勞恩給德國納粹政府提議的發展中程彈道飛彈計劃擴展而來。
當時德國納粹政府為了遠程打擊對手才有了中程彈道飛彈計劃,但是很快隨著二戰時期德國戰敗,這項計劃也就隨之停滯。
二戰后德國被美國和蘇聯所瓜分,在進入美蘇軍事爭霸的冷戰時期,蘇聯的火箭專家又重新提起了馮·布勞恩的中程彈道飛彈設計理念,并在這個基礎上進行了擴展,進而產生了洲際飛彈的設計理念。
其實洲際飛彈屬于彈道飛彈的一個種類,嚴格意義上來說洲際飛彈算是遠程彈道飛彈的一種,不過區別于一般的遠程彈道飛彈,洲際飛彈屬于超遠程彈道飛彈了。
對于彈道飛彈的射程每個國家的標準也都不同,按照我國的標準劃分,射程在1000公里以下為短程彈道飛彈,射程在1000~3000公里的為中程彈道飛彈,射程在3000~8000公里為遠程彈道飛彈,射程在8000公里以上為洲際飛彈。
當然這只是我國的射程標準,其實根據蘇聯和美國制定的標準在中遠程彈道飛彈方面與我國有所不同。美蘇規定的標準是射程在1100~2700公里為中程彈道飛彈,射程在2700~5500公里為遠程彈道飛彈,射程在5500公里以上的為洲際飛彈。
在1957年時蘇聯研發出了代號老七的世界上第一枚洲際飛彈,而蘇聯的這枚代號老七的洲際飛彈在當時射程距離就已經達到了8000公里以上。至此蘇聯的戰略打擊距離已經可以覆蓋到美國本土,這也使得美國陷入了恐慌之中。
因此美國也不甘落后,很快在1959年時研制出了代號宇宙神的洲際飛彈,以回應蘇聯的老七洲際飛彈。就這樣隨后美國和蘇聯相繼掀起了軍備競賽,兩個國家不斷改進技術爭相想在洲際飛彈的數量和技術上超越對方。
時間再撥轉到1965年,當年3月發生了中蘇斷交事件,我們國家為了更好地維護國家尊嚴和捍衛國家主權,因此決定研發屬于中國自己的洲際飛彈。最終在1971年時,酒泉發射場試射東風-5洲際飛彈成功,當時的東風-5射程最遠可達9000公里,這也代表著我們國家終于擁有了自己的洲際飛彈。我國也成為世界上繼美蘇之后第三個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到目前為止我國最先進的洲際飛彈最遠射程已經可達到14000公里。
隨著我國研發出洲際飛彈,英國和法國也坐不住了。不過英國并沒有進行自主研發,而是向美國采購了洲際飛彈, 因此英國通過向美國購買也擁有了洲際飛彈。
而法國則是進行了自主研發,最終制造出了洲際飛彈。不過法國隨后停止了繼續更新洲際飛彈技術,以至于它一度成為五常國家中擁有洲際飛彈射程范圍最短,且唯一沒有覆蓋其他四國首都的國家(法國最初的洲際飛彈射程覆蓋不到北京)。但是現今法國重啟洲際飛彈計劃,目前法國的洲際飛彈射程最遠已經達到13000公里,達到覆蓋全球的目的了。
此后蘇聯和美國為了遏制其他國家發展洲際飛彈,因此最后把洲際飛彈的射程制定在了相對較低的5500公里門檻上。
美蘇遏制其他國家發展洲際飛彈是使得一般國家無法擁有洲際飛彈的原因之一,但并不是主要原因,還有就是洲際飛彈想要發揮出最大威力和破壞力,最理想的就是搭載核彈頭,也就是說洲際飛彈搭配核武器使用才能發揮出最大威力。
所以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都是擁有核武器的國家,而核武器是早已被聯合國禁止發展的了,這個條件也就注定了要刷掉世界上95%以上的國家。
既然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就必須擁有核武器,那麼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很明顯就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常國家了。但是要知道五常國家是在聯合國合法擁有核武器,聯合國早在1968年在美國和蘇聯的倡導下出台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聯合國成員國基本都簽署了這項條約。
因此在1968年之后只有已經擁有核武器的五常國家才是合法擁有核武器,可是后來陸續也有一些非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那就是以色列、巴基斯坦、印度、朝鮮四個國家,所以實際上擁有核武器的國家除了合法化的中美俄英法五國之外,還有以、巴、印、朝四國。
這也就意味著除了五常國家能研發出洲際飛彈之外,這四個非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也可以研發出洲際飛彈。而到目前為止,印度和朝鮮都已經公開聲稱研發出了洲際飛彈。
雖然是印度和朝鮮都號稱擁有了洲際飛彈,但是洲際飛彈實際研發技術要求還是非常高的,首先就是想要擁有洲際飛彈,這個國家必須要有自己的衛星定位系統,也就是要求這個國家具備發射衛星的技術。其次就是通過衛星定位控制打擊精度,一般來說洲際飛彈的最大誤差是必須控制在10公里范圍內,但是像中國、美國、俄國三大技術強國已經把誤差控制在100米范圍內,甚至在理論上可以精確到厘米。
這樣再來看印度和朝鮮的洲際飛彈就能明白其實他們可能并沒有真正意義上擁有洲際飛彈。
印度試射的代號烈火-5的洲際飛彈實際射程僅不到5000公里,頂多算是遠程彈道飛彈,后來印度又研發出更先進的烈火-6洲際飛彈號稱理論上最遠射程可達到10000公里,而從印度方面公布的數據參數來看,烈火-6的技術水平和理論射程還不如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研制出來的民兵系列洲際飛彈。
因此就以印度目前的洲際飛彈技術水平來看,真要實戰起來,印度的洲際飛彈能不能打擊對手恐怕連他們自己都不清楚。
至于朝鮮也對外聲稱已經試射成功了洲際飛彈,但是朝鮮方面并沒有公布詳細的技術參數,朝鮮只是聲稱洲際飛彈完全可以覆蓋到美國本土,是對美國的軍事威懾而已。朝鮮的技術恐怕并不成熟,在打擊精確度上可能都不如印度。
不過即便技術不成熟,打擊精確度差一些,印度和朝鮮也勉強算是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吧,其實印度和朝鮮對外聲稱擁有洲際飛彈更多的是出于政治目的性。
除了印度和朝鮮之外,巴基斯坦和以色列也早已擁有中遠程彈道飛彈,他們在理論上其實已經具備了擁有洲際飛彈的技術。
尤其是以色列雖然一再對外否認自己擁有核武器和洲際飛彈,實際上以色列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已經暗中開始研發核武器和洲際飛彈了。
在2019年7月份以色列對外宣稱測試的箭-3反導系統時,就已經引起軍事媒體質疑,多國軍事媒體都認為以色列當時測試的實際上是杰里科系列的洲際飛彈。只不過以色列對于核武器和洲際飛彈向來不承認,當然,以色列擁有核武器和洲際飛彈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只是以色列不肯承認而已。
除了這四個非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之外,還有已經擁有中遠程彈道飛彈且一直與以色列對立的伊朗也具備研發核武器和洲際飛彈的技術,只是受制于美國的制裁而已。
而技術和經濟都非常發達的德國和日本也是可以隨時擁有核武器和洲際飛彈技術的國家,只是德國和日本受限于二戰中的戰敗國身份,一直被聯合國所壓制,而且德國和日本都屬于二戰的策源國家,即便美國也對它們有所忌憚,雖然美國現在屬于他們的盟友,也未必會愿意支持它們發展這些技術。
因此就這麼看來世界上凡是擁有洲際飛彈或者潛在擁有的國家都是軍事強國,五常國家不用提了,這都屬于聯合國話事人;巴基斯坦和印度一直有軍事對抗,再加上印度還一直在暗中與中國進行對抗競爭,所以它們都想擁有洲際飛彈;朝鮮則是為了對美國進行軍事威懾,所以必須要擁有洲際飛彈;以色列和伊朗也是為了互相對抗,才需要擁有洲際飛彈威懾對手;德國和日本是屬于有技術有錢,只是受到聯合國壓制而已。
所以看看這些已經擁有和潛在擁有洲際飛彈的國家除了世界公認的軍事強國之外,就是一些不太安分的國家,想利用洲際飛彈威懾對手。
其實世界上一般國家別說擁有不了洲際飛彈,就連擁有中遠程彈道飛彈的國家都寥寥無幾,擁有中遠程彈道飛彈的國家只有中國、美國、俄國、法國、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伊朗、朝鮮九個國家,還有一個特殊沙特阿拉伯(當初沙特曾向中國購買中程彈道飛彈,但是開啟的秘鑰由中國掌控,只有獲得中國同意授權才能使用)。
這也說明了洲際飛彈的技術要求還是非常高,技術要求高要淘汰掉了一大批國家,除了技術要求之外還有就是聯合國對發展這些武器的遏制。
除了技術要求高和聯合國的遏制之外,使得一般國家無法擁有洲際飛彈的根本原因還在于資金方面。
其實洲際飛彈的研發經費和后續保養費用是一筆天文數字般的巨款,一般國家根本承受不起這筆巨款。
就像我國最先進的東風-41洲際飛彈來說,東風-41是可以攜帶分導式核彈頭的洲際飛彈,其運載量一次可攜帶3~8枚核彈頭,最大可達到10枚核彈頭。而每一枚核彈頭的造價大概是4000~6000萬美元,也就是說如果最大承載量的話洲際飛彈的費用就達到了6億美元,這還不算后續保養費用,如果計算上后續保養費用可能至少要在10億美元左右了。
俄羅斯和美國每年都會撥出大概200多億美元的預算用于核武器維護與保養,可見保養費用也非常高。
而世界上很多國家的經濟總量可能一年也不過幾百億美元,即便有了技術且不受聯合國壓制,順利研發出了洲際飛彈,光它的后續養護費用一般國家都負擔不起。因為一顆洲際飛彈的造價和后續養護費用可能要占用一般國家10%的經濟總量,那樣的話很容易拖垮國家經濟,還要洲際飛彈有何用。
因此洲際飛彈是真正的富國和軍事強國才能玩得起的東西,這也就注定了一般國家擁有不了洲際飛彈。
就這些來看一般國家自然是無法擁有洲際飛彈,而且洲際飛彈本身輕易也不會用到,更多的作用是核戰略威懾力,實戰中幾乎不會應用到洲際飛彈。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場現代化戰爭把洲際飛彈應用進來。所以一般國家有錢去發展洲際飛彈不如去強化常規武器更劃算。
洲際飛彈更多的是作為國之重器能提升國民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強國民的愛國主義精神。同時擁有洲際飛彈也是無聲的核戰略威懾,就像現今的俄烏戰爭一樣,俄羅斯以一己之力對抗烏克蘭背后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軍事組織,美國人最擔憂的就是俄羅斯人釋放帶有核彈頭的洲際飛彈,所以這就是一種無形的威懾。